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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商务局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

发布日期:2020-06-03 1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

【外贸类】

一、中央外经贸政策

(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

1.政策内容:支持各市建设完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各市建设完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发生的费用给予支持。鼓励企业面向东盟、中东、俄罗斯等市场,布局建设农产品团购平台或独立站,对企业平台建设和运营费用最高给予50%的支持。

2.文件名称:《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2134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二)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孵化

1.政策内容:支持各市组织企业通过省商务厅认定的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开展培训,对有新增线上店铺并产生业绩的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培训费用最高给予70%的支持。

2.文件名称:《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2134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三)支持企业利用公共海外仓开拓国际市场

1.政策内容:支持机电产品、农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开拓新市场,鼓励企业采取前展后仓方式,在东盟、中东、非洲、俄罗斯、荷兰等国家和地区选出 5个公共海外仓设立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对企业的展示场地租金给予不低于70%的支持。

2.文件名称:《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2134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四)中央进口贴息项目

1.政策内容:对符合中央《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版)进口的关键零部件、设备和技术。贴息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年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2.文件名称:《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2109号)

3.联系人:外贸科 魏鹏

4.联系方式:3190759

(五)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

1.政策内容:对全市外贸中小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参加国际性展会给予支持。

2.文件名称:《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3号)

3.联系人:财务科 徐莹

4.联系方式:3167571

二、省级外经贸政策

(一)跨境电商平台

1.政策内容:对跨境电商年交易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或年服务50家企业以上,通过9710981012109610等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企业给与一定比例的支持

2.文件名称:《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285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二)跨境电商产业园

1.政策内容:对于园区年度跨境电商年交易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且用于跨境电商企业的经营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配套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经营面积的10%,注册入驻的各类跨境电商企业在50家以上给与一定比例的支持。

2.文件名称:《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285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三)公共海外仓

1.政策内容:企业通过自建或租赁方式,在境外重点市场建立的海外仓,面积要求2000平方米以上,具有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海外投资主体与国内申请主体为关联公司。能够为10家以上我省跨境电商企业或外贸企业(非申报主体同一集团内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缴税、提货、转运等一站式通关服务,优先支持获取所在国海关高级认证资质的企业给与一定比例的支持。

2.文件名称:《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285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四)省级进口贴息

1.政策内容:对符合省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0版)进口的关键零部件、设备和技术。贴息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年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2.文件名称:《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285号)

3.联系人:外贸科 魏鹏

4.联系方式:3190759

(五)开拓国际市场

1.政策内容:对列入山东省《2022年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的A类展会给于全额补贴,对B类机电行业展会展位费给予全额补贴;对B类非机电行业展会展位费给予不超过80%的补贴。

2.文件名称:《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的通知》(鲁商字〔20223号)

3.联系人:外贸科 罗桐

4.联系方式:3190771

(六)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1.政策内容:对淄博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投保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包括出口前附加险)保费,以及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下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包括出口前附加险)保费给予支持。

2.文件名称:《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285号)

3.联系人:财务科 徐莹

4.联系方式:3167571

(七)齐鲁进口贷

1.政策内容: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为年进口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资源能源性商品、机电高技术装备和农产品等重要民生消费品进口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省农担公司业务条件的,适用齐鲁进口贷-惠农进口贷,单户贷款额度10万元-300万元;符合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及体系成员业务条件的,适用齐鲁进口贷-普惠进口贷,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2.文件名称:《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进口贷业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商字〔202243号)

3.联系人:财务科 徐莹

4.联系方式:3167571

(八)汇率避险增信服务

1.政策内容:通过建立政府+银行+担保的运作模式,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汇率避险提供担保服务,银行机构免除企业汇率避险保证金,担保费由省财政与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2.文件名称:《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商字〔2022115号)

3.联系人:财务科 徐莹

4.联系方式:3167571

三、市级外经贸政策

(一)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1.政策内容: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对在我市开展“9610”“9710”“9810”“1210”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贡献突出的,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企业上线跨境电商平台。对在我市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且当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1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当年度上线跨境电商平台服务费最高50%的支持,单个企业最多支持2个平台费用,不超过10万元。

2.文件名称:《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1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二)支持跨境电商聚集区及产业园区建设

1.政策内容:支持我市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快速发展,建设高水平跨境电商园区。对跨境电商园区入驻企业10家以上、园区内注册企业年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园区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2.文件名称:《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1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三)支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1.政策内容: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支持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淄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对建设、运维费用给予全额支持。对落户我市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企业,能够提供通关、税务、外汇、信息、物流、资金等跨境电商一体化服务,通过淄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申报、落户首年按照平台每通关30万单给予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最高支持300万元。

支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对在我市注册、为我市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仓储、物流、报关的专业综合服务类企业,且海关统计跨境电商数据(含服务企业数据)年度排名前3位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2.文件名称:《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1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四)支持建设跨境电商线上线下体验店

1.政策内容:对在我市建设跨境电商线上线下体验店等跨境电商新零售业务,且纳入我市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2.文件名称:《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1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五)支持公共海外仓发展

1.政策内容: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对我市企业在境外建设的公共海外仓,服务企业5家及以上、面积1000()以上、年进出仓货值500万美元以上并能实现数据统计的,对当年建设租赁、运营等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50万元,单个项目最多连续支持3年。支持企业租赁公共海外仓。对我市企业在境外租赁的公共海外仓,租赁面积200()以上、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200万美元以上并能实现数据统计的,对当年租赁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单个项目最多连续支持3年。

2.文件名称:《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1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六)支持培养跨境电商人才

1.政策内容:按照我市跨境电商人才培训计划鼓励具备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及跨境电商孵化企业开展线下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培训班次10课时以上,且每班次30人以上,给予每人最高200元的补助,单个机构(企业)不超过20万元。

2.文件名称:《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1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七)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1.政策内容:对年跨境电商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当年度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最高50%的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文件名称:《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1号)

3.联系人:外贸科 任文力

4.联系方式:3190770


【外资类】

一、市级外资政策

(一)外商投资首席服务制度暨领导挂包责任制

1.政策内容:对重点外资项目和企业设立首席服务官(CSO),由市、区(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每位首席服务官联系3家左右重点外资企业,并指定一名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担任首席服务大使,一口受理企业诉求,做到政策找人”“随叫随到”“全程代办

2.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首席服务制度暨领导挂包责任制落实方案>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14号)

3.联系人:外资科 张晓

4.联系方式:3190779

(二)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绿色通道服务

1.政策内容:对全市重点外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绿色通道服务,享受《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淄发电〔201911号)文件中规定的淄博市优秀企业家绿色通道相关服务,为企业家提供在交通出行、子女教育、医疗就医、景区游览等方面的优待保障措施。

2.文件名称:《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企业家绿色通道服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3.联系人:外资科 张晓

4.联系方式:3190779

(三)外资企业全生命周期协同监管服务工作机制

1.政策内容:建立商务、发改、公安、人社等12部门参与的外资企业全生命周期协同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综合研判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外资统计数据质量,推动全市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2.文件名称:《关于建立淄博市外资企业全生命周期协同监管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50号)

3.联系人:外资科 张晓

4.联系方式:3190779

(四)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

1.政策内容:建立商务、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司法等22部门参与的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有序开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促进我市外资高质量发展。

2.文件名称:《关于建立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号)

3.联系人:外资科 张晓

4.联系方式:3190779

(五)市级重大外资项目投资补助

1.政策内容: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资项目或世界500强企业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不设投资额下限),注册资本项下的外资到账且纳入商务部统计后,按照实际使用外资的6%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对现有外资企业增资项目和本地跨国公司返程投资的外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导向且年度实际使用外资2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在享受上述政策基础上,再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2.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资项目市级投资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105号)

3.联系人:外资科 张晓

4.联系方式:3190779

 【商贸类】

市级促消费政策

(一)支持批零住餐行业高质量发展

1.政策内容:

鼓励我市批零住餐行业提质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

当年新注册的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的,奖补15万元。

现有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的,奖补10万元。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年度销售额前10名且实现正增长的各奖补10万元;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年度营业额前5名且实现正增长的,各奖补5万元。

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年度销售额同比增幅前10名的,各奖补10万元;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年度营业额同比增幅前5名的,各奖补5万元。

年度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含)分别结算的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城市综合体等,因实行统一结算成为规模企业的,奖补30万元。

零售行业年度销售额1亿元以上(含)成为规模企业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

连锁经营并成长为规模企业的,年度每新增1个销售额(营业额)统计到总部的直营店,奖补1万元,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年度入库税额(含因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予以缴纳的税款金额,下同)前10名,各奖补10万元。

批发、零售行业企业年度入库税额同比增幅前10名的,各奖补10万元;住宿、餐饮行业企业年度入库税额同比增幅前5名的,各奖补5万元。

2.文件名称:《关于推动批零住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商务字20213号)

3.联系人:商贸运行科 徐海涛

4.联系方式:3167575

备注:本措施自2021228日起实施,有效至2024228日。

(二)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政策

1.政策内容:

发放汽车消费券。20231-6月,按照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惠享淄博汽车消费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41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对在市内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且上牌(二手车除外)并抢得资格券的个人分别发放2000-7000元的消费券,发放时间和额度另行通知。

加大电商平台培育力度。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加快引进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对一季度纳入监测统计且网络零售额实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超过500万元市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对实现3000万元以上,进入省排名前10位的企业,在市奖励基础上,省再给予15万元奖励,且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

鼓励开展直播电商促销。一季度在全市举办淄博年货节、淄博优品、齐都好品等直播电商活动,每区县不少于50家企业参与,力争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幅进入全省前5位。用省奖励的直播电商促消费资金,对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区县,按照对全市的贡献率给予奖励;鼓励区县配套电商促消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电商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带动全市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增长。

依托智慧商圈打造消费新模式。推动传统商圈智慧化发展,打造沉浸体验式消费新场景,支持智慧化改造显著的商圈申报省级智慧商圈,申报成功的,省将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举办50场以上促消费活动、销售总额增幅进入全省前3位的省级智慧商圈,省将给予每个奖励100万元。

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鼓励全球性、全国性品牌企业在我市设立首店,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及首秀、首展活动。鼓励各区县对全球性、全国性品牌企业在我市设立首店并于当年纳统的,给予装修、房租支出等补贴。鼓励各区县对符合条件企业在本辖区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

多措并举推动餐饮消费回暖。鼓励餐饮企业推出年夜饭系列预制菜,开展年夜饭到家服务。一季度,市级发放1000万元餐饮消费券,市、区县、参与企业、发放平台按照2∶5∶2∶1的比例出资,区县承担部分按照区县实际核销金额占比确定。鼓励各区县开展美食不打烊欢乐过大年系列餐饮促销活动,推动金周村烧烤节、博山一桌菜、淄川惠民消费等活动提升成效,对进入全省餐饮消费活动综合评比前10位的,给予区县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支持。支持各区县发放餐饮消费券,市财政统筹省级餐饮消费奖励资金,对区县财政发放的消费券资金予以补助。

协调联动创新促消费模式。探索政府+市场、金融+消费相结合促消费路径,创新开展促消费活动。商务部门会同工会、消保委等组织大型商超等开展退役军人、教师、医护人员、职工专场优惠活动,自主发放一批消费券、补贴。指导金融机构加大配资力度,深度参与消费券发放等活动,实现金融助力消费。成立商贸流通企业互惠联盟,推动消费者在联盟会员企业一次消费后,享受其他会员企业二次消费优惠。

加快推动会展消费复苏。优化会展疫情防控措施,加快会展审批进度,推动会展活动恢复发展。一季度举办黄河大集·品游淄博贺年会、中国周村第八届家居采购节暨原辅材料展、福满博发大展宏兔2023年货节、张店步行街芙蓉里年货大街活动、山东手造·齐品淄博品牌线下推广活动等会展活动。

深化惠享淄博消费年活动。2月份举办活动启动式,争取与省惠享山东消费年启动式会场同步联动。全年举办15场专题活动,其中春夏季举办惠享淄博 喜迎新春消费惠民、2023年春节期间发票摇奖、2023“黄河大集·品游淄博春节惠民季、淄在购物 乐游山川惠民消费季、博山一桌菜预制菜礼盒发布等活动。金秋季举办博山味蕾上的行走餐旅融合季、中国(周村)旗袍文化节、沂源家电家具建材展、秋季汽车博览会等活动。暖冬季举办惠享淄博 暖冬消费季假日大放价零售业促消费、家博会、绿色智能家电节等活动。

优化市场供给提升农村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赶年集、赶大集,组织三品货源下乡,丰富农村商品供给种类。引导大型生产零售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农村市场,举办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绿色建材下乡、品牌商品巡展、后备箱集市等促销活动,推动品牌品质消费进农村。市级出资100万元,连同争取的省级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奖励资金,按照2023年各区县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量对全市的贡献率分配给区县,同时区县配套100万元,对企业下沉到镇(街道)及以下市场开展促消费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宣传推介费等进行补助。

着力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推进落实市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推动批零住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商务字〔20213号)等政策,积极培育挖掘潜力企业,做到成熟一批、纳统一批,对于获得的省级扩大限额以上企业规模奖励,重点激励对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带动作用突出的区县,支持其开展促消费工作。

2.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淄博消费提振年促进居民消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34号)

3.联系人:商贸运行科 徐海涛

4.联系方式:3167575

(三)开展城市智慧商圈改造提升工作

1.政策内容:推动一批具有较强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商圈智慧化发展,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和消费品质,对2023年智慧商圈建设成效排名前5位的市,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2.文件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18号)

3.联系人:流通业发展科 张成

4.联系方式:3190263

 【服贸类】

一、市级内贸政策

(一)会展业支持政策

1.政策内容:展览会奖励补贴。以项目的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引导,以展位数量和进场观众数量两项指标为补贴依据,获得奖励补贴的单位须将奖励补贴资金专业用于后续展览会项目的对外宣传、招商招展、会务保障、会刊印制、证件制作、工程设计、展位搭建,特别是重要外商、大公司人员的接待等项支出。

2.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淄博市会展业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淄发改发202059号)

3.联系人:服贸科 高文强

4.联系方式:3190797

备注:本措施有效期至2023531

【电商类】

一、市级电子商务政策

(一)实施网络零售倍增计划

1.政策内容:加强对各区县激励引导,发挥张店区、淄川区的龙头带动作用,挖掘各区县电商赋能新消费潜力,推动各区县网络零售规模快速增长。打造电商村、电商镇,以行政村为单元,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村内活跃网店数量达到20家以上,认定为电商村。一个乡镇的电商村大于3或者一个乡镇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1亿元,或者一个乡镇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6000万元且活跃网店超过100,可认定为电商镇。对电商村、电商镇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奖励。

2.文件名称:《关于支持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0号)

3.联系人:电子商务科 李超

4.联系方式:3190772

(二)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1政策内容:加大对电商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当年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每实现1万元,市财政最高给予5元流量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全市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文件名称:《关于支持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0号)

3.联系人:电子商务科 李超

4.联系方式:3190772

(三)壮大网上店铺规模

1政策内容:深化与重点电商平台合作,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开店效率。参与重点电商平台省级专题招商活动,谋划重点电商平台市级优势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围绕各区县优势产业,集中推动开设一批网店。着力发展农村电商、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吸引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群体借助电商自主创业,不断发展壮大网商队伍。对新注册店铺,注册当年实现纳统并且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实现纳统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含)以上,市财政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引导市内生产经营的企业将设在市外的网络店铺回迁,回迁后首次实现年度网络零售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店铺,市财政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2.文件名称:《关于支持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0号)

3.联系人:电子商务科 李超

4.联系方式:3190772

(四)提升完善电商产业园区生态

1政策内容:引导各区县,通过盘活闲散厂区、利用现有楼宇等,建设一批生态完善的电商产业园区。推动各区县现有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水平,完善企业孵化、人才培训、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等配套服务,打造要素齐全、服务完备、产业融合、业态丰富的综合性电商产业园区。对商务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示范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2.文件名称:《关于支持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0号)

3.联系人:电子商务科 李超

4.联系方式:3190772

(五)推动直播电商快速发展

1政策内容:推动各区县联合重点直播平台,围绕区县特色产业,建设直播电商基地;加大对直播电商多渠道网络服务商(MCN机构)和直播电商团队招引力度,针对特色农产品、轻工制品、食品等领域,举办直播供应链对接会,集聚一批直播机构、供应链企业及直播达人,发展直播+企业”“直播+店铺”“直播+品牌等直播业态,打造直播电商发展良好生态。对通过自播方式销售产品,政策期内,年度纳统直播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在库存续期满1年以上且成长良好,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鼓励生产企业与第三方直播机构合作,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对年度纳统的直播网络零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对生产企业产生的佣金给予适当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MCN机构当年实现纳统网络零售额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的独立法人直播电商企业,在库存续期满1年以上且成长良好,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政策期内不重复奖励。

2.文件名称:《关于支持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0号)

3.联系人:电子商务科 李超

4.联系方式:3190772

 【外经类】

(一)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资金细则会有变化,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1.政策内容:境外投资方面,包含前期费用、资源回运运保费、贷款贴息;②对外承包工程方面,包含前期费用、贷款贴息;提升对外投资合作服务质量,包含对外承包劳务企业派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省级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分平台建设费、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费、外派劳务助力乡村振兴费。

2.文件名称:《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2134号)

3.联系人:外经科 郭璇

4.联系方式:3190780

(二)2022年省级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每年资金细则会有变化,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1.政策内容: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高端外派劳务培育基地建设。

2.文件名称:《关于做好2022年度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285号)

3.联系人:外经科 郭璇

4.联系方式:319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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