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淄博老字号”认定工作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3-09-11 11:31:49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批“淄博老字号”认定工作日前已正式启动,认定流程严格按照《淄博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办法》逐步开展,以市商务局正式通知为准,具体事项可联系市商务局咨询(电话:3190797)。

在组织申报及认定阶段,我局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认定工作,不存在任何内定名额,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打着“商务部门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内定名额”等幌子收取服务费用的个人、组织或机构均涉嫌欺诈。请提高警惕,谨防诈骗,锁定线索留存证据,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声明。

 

 

 

淄博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