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增加商铺租金纾困贷款办理渠道的通知

淄商务字〔2022〕52号

 

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为进一步拓展租金纾困贷款政策覆盖方便广大县域商铺经营主体办理租金纾困贷款,经研究决定增加新的租金纾困贷款受理机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承租非国有房产的实体商铺经营主体提供租金纾困贷款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28号)《关于对承租非国有房产的实体商铺经营主体加大租金纾困贷款支持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48号)中确定的齐商银行作为商铺租金纾困贷款的办理银行不变,再增加淄博市全市各农村商业银行网点(以下简称农商银行)为新的办理银行。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商铺经营主体可在齐商银行和农商银行之间任选一家且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租金纾困贷款,不得同时在两家银行申请贷款。

三、租金纾困贷款办理机构应严格执行淄商务字202228号、202248号通知规定的各项政策条款,加强信息共享,确保政策资金安全。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财政局

                           2022年6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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