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批零住餐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商务局
发文字号
淄商务办字〔2022〕12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503C/2022-5326185
成文日期
2022-11-09
发文日期
2022-11-09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有效性
失效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批零住餐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淄商务办字〔2022〕12号
各区县(功能区)商务、财政、统计、税务主管部门:
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批零住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1〕3号)要求,为应对疫情对我市批零住餐行业造成的冲击,鼓励我市批零住餐行业提质升级,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批零住餐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对在我市注册、新增和现有,向统计和商务部门正常报送相关数据,并在我市税务机关正常领用发票、申报纳税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予以奖励,具体包括:
1.2021年度在市统计库的限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
2.2021年度月度和年度新增限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
注:所奖励法人单位必须是目前仍然在我市统计库、经营正常、并且按时保质报送数据的企业;如企业存在已退库、经营异常或不按时保质报送数据等情况,将不予奖励。
二、审核依据
1.2020年度全市限上批零住餐行业月度和年度新增纳统法人单位奖励,第二年(2022年)应兑付的30%部分。其中,2021年年度销售额(营业额)同比增幅下降超过20%(含)的企业,终止奖励。终止奖励名单由市统计局提供。此项企业不用提交申报材料。
2.2021年度全市限上批零住餐行业月度和年度新增纳统法人单位名单。由市统计局提供。
3.2021年度全市限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销售额(营业额)总量和同比增速排名名单。由市统计局提供。
4.年度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含)分别结算的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城市综合体等新增纳统法人单位;零售行业年度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含)的新增纳统法人单位;连锁经营的限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年度新增销售额(营业额)统计到淄博总部的直营店数量。由企业自行提供申报材料,区县商务、统计主管部门审核。
5.2021年度全市限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名单由统计部门提供)入库税额总量和同比增速情况。由市税务局提供。
6.符合奖励条件的限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名单由统计部门提供)2021年度缴税情况:包括未享受国家税收政策的法人单位2021年度实缴入库税额增量(新注册法人单位2021年度实缴入库税额);享受国家税收政策的法人单位2021年度减免税款情况(新注册法人单位2021年度应缴入库税额)。由市税务局提供。
本项第2、3、5、6条,由企业根据市统计局、市税务局提供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名单提交申报材料;第4条由企业自主提交申报材料。
三、企业申报材料
1.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企业申报承诺表(附件2)
3.汇总表(附件3)
4.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新增直营店营业执照)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区县统计、区县税务部门初审后报市商务局商贸运行科。
经第三方审核,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审定,并经规定程序报市财政局后拨付。所需资金由市与区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商务、统计、税务主管部门按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问题。
2.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将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上报,请于2022年11月16日前形成正式文件报市商务局。区县商务主管需要提报的材料包括:县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报告、资金申报表、承诺表、汇总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新增直营店营业执照),以上材料盖章的纸质版(一式2份)和PDF版报至市商务局商贸运行科进行复核,区县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商贸运行科 徐海涛 电话:3167575
财 务 科 马 娜 电话:3167571
市财政局:工商贸易科 孙华义 电话:3887283
市统计局:服务业贸易科 冯有强 王兴洁 电话:2183628
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徐鸿涛 电话:3587163
附件:1.资金申报表
2.企业申报承诺表
3.汇总表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资金申报表
(2022年度限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奖励资金)
填表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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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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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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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公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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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 |
□限上批发业 □限上零售业 □限上住宿业 □限上餐饮业 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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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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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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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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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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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1.申报项目: 2.目前是(否)仍然在市统计库: 3.目前经营情况是(否)正常: 4.是(否)按时保质报送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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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2022年 月 日 |
附件2
企业申报承诺表
(2022年度限上批零住餐法人单位奖励资金)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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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企业现承诺:此次上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2022年 月 日 |
上报单位承诺 |
经我单位审核,此企业符合此次奖励的申报条件和要求,材料真实、合规,同意上报。 |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盖章)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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