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淄博市商务局
发文字号
淄商务字〔2024〕101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503C/2024-5495971
成文日期
2024-12-18
发文日期
2024-12-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财政局
关于停止执行淄商务字〔2022〕130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高新区工信商务局、财政金融局,经开区商务局、财政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投促中心、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实际情况和绩效评价结论,《关于支持全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商务字〔2022〕130号)不再执行。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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