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艳丽等5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乡镇商贸中心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扩大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引领县覆盖面
2021年,按照《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推进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鲁商字〔2021〕66号)要求,我局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下沉农村市场,构建集中配送体系,提高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推动乡镇商贸中心功能融合,优化农村商业网点设施。同时,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我市淄川区以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批山东省第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引领县,获得省级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其中省财政已先行拨付90万元),有效带动全市参与乡镇商贸中心建设的积极性。今年,我局已组织其他未入选的区县对照相关标准,积极动员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开辟农村市场,全力申报第二批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引领县。
二、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今年,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启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将在2025年前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基本实现县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根据省商务厅部署,我局组织各区县提报本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并汇总形成全市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各年度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利店、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点等建设内容的年度任务目标,确立了近两年县域商业建设重点项目。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争取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及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引领县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全市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参与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来,动态管理重点项目库,完善日常服务与督促机制,加快乡镇商业设施和业态迭代更新。
淄博市商务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市商务局,联系人:张成,联系电话:3190263)
(主动公开)
题目: 关于支持乡镇商贸中心发展的建议
理由: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大型商贸连锁企业向农村拓展,农村商业流通体系日益完善,大力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保障了商品质量,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品质。但农村消费设施环境仍然是短板弱项,不能满足镇村居民对美好消费的需求。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体系建设不完善。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获得长足发展,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得到了快速提升,但是农村消费水平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并且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地区的商贸流通水平长期滞后于城市的发展水平,乡镇商贸体系建设不完善。二是网点分布不均衡。近郊镇及经济强镇由于经济较发达、人口众多、消费水平较高,乡镇商贸中心、连锁商超(便利店)布点多,网点密集。但山区乡镇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常住人口逐步减少,村民居住分散,消费水平较低,连锁商超网点布局少。三是商贸中心发展受限。我市农村商贸中心经营场地以租赁为主,由于农村地区大型建筑较少,很难租赁到建筑面积1000平米以上适合建设商贸中心的经营场所。现有连锁商超受经营场地产权和建筑结构等方面制约,改造提升为乡镇商贸中心的难度大。
建议: 进一步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支持乡镇商贸中心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需求导向、市场运作”原则,强化跟踪调度、政策支持、人才支撑、舆论宣传等方面措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鼓励企业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融合购物、娱乐、休闲、农产品收购等多种功能,改善乡镇消费环境,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加强跟踪调度。对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工作推进细则,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有序推进。加强对工作实施情况的督导,及时跟踪工作进程,建立项目库,建立台账,定期研究工作,调整和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检验工作绩效。二是加强政策支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乡镇商贸中心发展,并制定《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核、评审、公示、验收项目,加强项目后期跟踪问效,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加强人才建设。突出对青年人才(大学生)的培养,用好《淄博市人才金政37条》,积极引导大中专院校学生投身乡镇商贸中心建设。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积极与行业协会等单位开展合作交流,培养具备符合行业、企业需求的复合型技术性人才。四是加强舆论宣传。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乡镇商贸中心社会认知度,为推动乡镇商贸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