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高青做大做强经济园区建议的办理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2023035
建议人: 韩志刚
主办单位: 淄博市商务局
答复时间: 2023-07-1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韩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高青做大做强经济园区的建议》已收悉,市商务局认真研究讨论,现针对建议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高青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根据高青经济开发区发展需要,市商务局积极协调省商务厅于2022年启动高青调区扩区工作,2023年6月21日,山东省政府《关于调整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的批复》(鲁政字〔2023〕96号),调整后,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的规划面积为531.43公顷,共三个区块。区块一:黄三角药谷产业园,面积384.6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山东富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院墙,南至北支新河,西至国井大道,北至山东金洋药业公司北院墙;区块二:数字经济产业园,面积82.6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杜姚沟,南至北支新河,西至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院墙,北至支十七排;区块三:专精特新产业园,面积64.1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大张路,南至济高高速,西至常家村村西侧生产路,北至开泰南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高青经济开发区通过扩区调区,增大了规划面积的同时,将黄三角药谷产业园纳入规划面积,为黄三角药谷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要素资源,打开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推动高青经济开发区打造特色产业园区。在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2021-2025)中,明确高青经济开发区依托黄三角药谷产业园和化工产业园重点发展健康医药和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支持高青经济开发区打造化工产业园区、黄河三角洲药谷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等4个特色产业园区。黄三角药谷产业园现已纳入淄博市重点打造医药产业基地之一。今年以来,市商务局积极推动高青经济开发区加快黄三角药谷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产业园已建成标准化厂房8.7万平方米,建成省级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6个,创业孵化中心1个,创新创业孵化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三、利用市级平台加大高青经济开发区宣传力度。第三届齐商大会暨淄博城市推介会上宣传推介高青经济开发区,对外发布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动高青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下一步,继续利用省、市各类招商平台和招商活动向高青经济开发区倾斜。

 

淄博市商务局

2023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市商务局,联系人:贾纯国,联系电话:3190861)

(此件公开发布)

题目: 关于支持高青做大做强经济园区的建议 理由: 当前,高青正充分发挥工业后发优势,聚焦黄三角药谷和化工园区,着力在新型工业集群发展实现突破。但是,高青经济开发区发展尚在起步阶段,健康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虽然形成了一定集群优势,但未形成完整产业链;园区配套设施还不完善,正在加快建设;高青化工产业园发展迅速,新建项目多,但土地余量少,园区发展空间明显不足。同时,受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政策影响,我县除高青经济开发区及化工产业园两个合规园区外,无法落地一般工业项目。自去年10月以来,我县共30余个一般工业类新建和技改类项目无法获批,影响民间投资7-8亿元落地。部分镇办使用扶贫资金建设的小微园区厂房也因无法落地工业项目,面临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建议,一是支持高青化工产业园认定面积由5.06平方公里扩至6.99平方公里,做好市级层面支持工作和省级层面的相关争取工作。二是在高青化工产业园加挂淄博市新材料产业园牌子,提升园区知名度,增强吸引力。三是在市“双招双引”工作中,对符合高青产业特色的项目,优先在高青布局落地。四是在高青经济开发区布局建设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同时在资金、政策上对黄三角药谷标准化厂房和医药检测平台建设予以支持。五是恳请帮助协调国家、省有关部门,批复我县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设立园中园,同时在严格项目准入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在我县青城镇、唐坊镇、花沟镇、黑里寨镇、木李镇5个小微园区落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