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商务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503C/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2-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商务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6-02-26
  • 字号:
  • |
  • 打印

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商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并安排3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领导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并明确该信息为“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二)健全工作制度。在深入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淄博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

    (三)注重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2015年我局再次对市商务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在我局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结合我市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清理规范并公开了全部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

    (四)强化宣传培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学习《条例》作为我局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方面

   (一)深化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对我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等不得公开的信息外,通过我局立项的项目全部予以公开。2015年行政许可项目25个。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需要公开的信息均由相关科室起草拟制,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由委主要领导把关。年内对全委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进行自查,未发现失泄密问题。

   (二)“三最”指标体系的公开。自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根据市委、市政府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三最”城市要求,我局在行政审批改革中将行政职能进一步简化归并,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对三最指标体系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积极推进商务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将商务行政审批事项减少87%。年内实现了将1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各区县、高新区及有关经济开发区。企业境外投资申报实行网上提交,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达到了全省“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能最高”的“三最”要求,极大的激发了全市商务工作发展的活力。

    (三)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信息。根据统一要求,我局制定了服务指南和服务手册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指南详细列明了行政审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书、行政投诉、法律救济等内容。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先进单位仍有较大差距,我局下一步整改措施是: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梳理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办好淄博市商务局公众网,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眉山商务工作等各项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掌握商务知识。

    三是借鉴其它单位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四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

    五是整合资源,提高网站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