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对《淄博市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行动活动方案》进行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503C/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15 发布机构: 淄博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对《淄博市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行动活动方案》进行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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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翠华
联系电话:0533-3191667

现将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淄博市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行动活动方案》进行有关内容解读,此后,我们就《方案》还将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进行了解读。

一、制定方案背景

为引领商贸流通行业规范运营,助推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和诚信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市商务局、市文明办、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举办“淄博市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行动”。

二、制定方案的目的

此次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在商贸流通行业开展守信经营行动,旨在推动我市经济秩序和商务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流通行业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在商贸流通行业开展守信经营活动,不仅让淄博当地老百姓吃得放心、购得称心、用得舒心,进一步打通满意消费“最后一公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让外地来淄博的朋友放心满意消费,优化营商环境。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此次行动的举办时间为2021年9月-12月;参与范围是从事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单位。

二是活动的主要流程分为四个部分:

(一)活动启动: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确定“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名单

(三)举办“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授牌大会

(四)退出机制

三是对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采取5条激励措施鼓励单位诚信发展:

1.在全市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

2.鼓励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择“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

3.优先推荐“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为消费券、媒体推介等促销活动的参与单位;

4.优先推荐“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参与老字号等评定活动;

5.优先推荐“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电商促销等活动

四是本次活动由五个部门联合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商务局负责活动总体工作。流通业发展科牵头负责制定商贸流通行业守信单位推荐条件、下发通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社会公示等工作;商贸运行科牵头负责新闻发布会、授牌大会,协商确定守信单位名单等工作。

(二)市文明办、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负责对推荐单位进行相关审核等工作。

五是本次活动遵循“自愿参加、逐级审查、严格条件、社会监督、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推荐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我市注册成立,从事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规模以上单位,经营状况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统计法》《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3.无重大风险隐患,近年来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无严重债务违约、不合理促销、弄虚作假、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4.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无拒不履行、拒不配合的历史记录。5.被投诉举报较少,且能积极妥善处理。6.能积极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统计调度等义务,无瞒报漏报等现象。7.主要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8.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9.未造成过重大负面舆论。10.在司法、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环保等领域未被列入“黑名单”、限制被执行人等最各类表述为低级信用档次。11.无其他明显失信失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