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转发 <商务部等 14 部门关于印发家政兴农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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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教育、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各支行,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各区县监管组、工会、团委、妇联: 现将《山东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转发<商务部等 14 部门关于印发家政兴农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通知》(鲁商字〔2021〕152 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乡村振兴局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 淄博市总工会
共青团淄博市委 淄博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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