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拟认定名单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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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有关要求,市商务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征求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卫健委意见,现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与淄博市商务局联系。 联系电话:3190263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86号 邮箱:zbsswjscjskzb.shandong.cn
淄博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淄博市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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