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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淄博市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1-27 15:25:5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统一部署,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淄博市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全面启动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活动。

二、主要依据

1.《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

2.《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

3.《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7号)

4.《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商字〔2025〕2号)

三、重点任务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商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通信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淄博市家电以旧换新平台数据库不断更新增补各类家电的品牌型号,凡纳入的品牌型号均可予以支持。

消费者在政策期内可通过云闪付、微信等APP登录“鲁换新”平台随时领取补贴资格,无需抢券,最多可领取3次,每张补贴券有效期为3个自然日。

四、保障措施

《淄博市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从加强协同配合、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了保障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助力相关数码产品销售主体高质量发展,惠及更多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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