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稿解读《淄博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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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淄博老字号规范管理,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档案馆联合印发《淄博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淄商务字〔2025〕5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力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且由于《淄博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办法》(淄商务字〔2023〕101号)将于2025年8月31日到期,市商务局参照《山东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鲁商发〔2024〕3号),牵头对《淄博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起草过程 2025年7月,市商务局牵头启动《办法》修订工作,7月18日征求市财政厅、市文化和旅游厅、市市场监管局、市档案馆4部门意见,并予以完善。8月13日,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与市财政厅、市文化和旅游厅、市市场监管局、市档案馆4部门完成会签并正式印发。 三、政策特点 《办法》包括总则、认定条件、申报与认定、动态管理、其他等五大章节29条细分项目,突出以下五方面特点: 1.概念界定更清晰。是指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既强调“老”,又突出“新”,为后续政策扶持、品牌宣传划定统一口径。 2.认定对象更精准。以企业为申报主体,须是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杜绝“空壳”申报。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经营状况良好。 3.准入门槛更科学。设置“30+20”硬核指标,一是强调历史传承,品牌创立30年(含)以上,二是强调稳定性,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 4.申报流程更透明。实行“十步闭环”。部署安排→提出申请→资料初审→认定评审→社会公示→申请复核→结果公布→注册存档→核发牌匾。 5.动态管理更严格。建立“红绿灯”机制。推进淄博老字号“日常监测+年度评估”的有进有出制度,将长期经营不善,甚至已经破产、注销、倒闭,或者丧失注册商标所有权、使用权的企业及品牌,移出淄博老字号名录,打破“终身制”倒逼老字号企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咨询与反馈 联系方式:淄博市商务局商贸发展和电子商务科 电话:0533-3166233、0533-3190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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