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法规
文稿解读《淄博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1-27 14:45:4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淄博市商务局等5部门制定了《淄博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实施细则》。

二、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优化“两新”政策实施,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

《实施细则》重点包括实施内容、补贴流程、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实施内容

1.补贴品类及标准

家电产品: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1级能效/水效的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6 类)。补贴标准为产品减去生产、流通环节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不含安装、耗材等其他费用)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例如,消费者购买一台最终售价10000元的1级能效空调,补贴金额为10000×15%=1500元(达到封顶值),消费者实付8500元;若购买一台最终售价8000元的1级能效电冰箱,补贴金额为8000×15%=1200元,消费者实付6800元。

数码和智能产品: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单件售价≤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补贴比例为产品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通信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例如,消费者购买一部最终售价4000元的手机,补贴金额为4000×15%=600元,因封顶值为500元,实际补贴500元,消费者实付4500元;若购买一台最终售价3000元的平板,补贴金额为3000×15%=450元,消费者实付2550元。

2.补贴对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消费者。

3.补贴时间:补贴活动自2026年1月16日启动。

(二)补贴流程

1.消费者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在“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专区,通过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申请“一件事”在线办理,选择淄博市申领补贴资格。也可通过云闪付/微信“鲁换新”小程序,选择“淄博市”专栏完成实名认证并领取补贴资格。

2.每类产品每年最多领3 次资格,有效期2个自然日(含领取当日);退货退款仅恢复1次本类资格,第3次核销后退货不可恢复。补贴资格按照年度资金总量统筹安排、按月均衡使用、先到先得。

3.消费者自愿选择政策参与主体(具体名单可通过市商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或“鲁换新”小程序查询),购买政策适用产品。在订单支付前,向政策参与主体出示补贴资格二维码,并核销使用。补贴资格领取人、实际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

(三)主要任务

强化服务保障、平台建设、经营行为规范三方面制度建设,明确企业参与、补贴方式、送货时限要求,依托市级平台对接省级系统实现闭环管理,强化产品质量与价格监管,严防骗补套补。

(四)保障措施

抓好职责分工、审核把关、监督核查,明确各部门工作权责,规范补贴审核流程与主体信息提交要求,严防各类违规行为,通过全流程监管与部门联动、第三方核查保障政策合规落地。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淄博市商务局

政策解读人:巩晓

联系方式:0533-319026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