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细则》 | ||
---|---|---|---|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503C/2024-548605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11-1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商务局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山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家装厨卫“换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淄博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推进家装厨卫“换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工作,市商务局研究起草了《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实施细则》,同时吸纳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实施内容、补贴流程、参与政策商家、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实施内容
1.实施时间。2024年11月11日开始,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2.补贴对象。在政策实施期间,对在淄博市政策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商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
3.补贴范围。共9类产品,其中厨卫等局部改造(5类)、居家适老化改造(2类)、智能家居(2类)。
4.补贴标准。对购买政策补贴产品的个人消费者,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其中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产品的,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在淄博市购买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政策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第二部分:补贴流程
明确了补贴发放平台、补贴申请方法、补贴资金兑付、退货处理等事项。
第三部分:参与政策商家
包含征集参与商家、参与商家责任和动态调整商家等内容。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明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任务分工。
三、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淄博市商务局 0533-3191667、0533-3167575
“鲁换新”补贴资格券领取和使用咨询:95534 付款立减咨询电话:9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