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2025年淄博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503C/2025-549741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2025年淄博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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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商务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2025年淄博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持续扩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成效,现将有关政策结束时间的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于12月31日结束。相关申请资料应于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完成开具,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选择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市级),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报信息,并清晰完整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按要求最晚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提交有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补贴不予发放。

密切关注审核动态,如退回请及时查看“审核意见”。退回原因可在小程序中进入“申请进度(查询)”,下拉界面至最下方,即可见到“审核意见”,随后可点击蓝色字体“补正信息”进行修改。请消费者务必根据审核意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请、补正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