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邮政管理局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淄博市贯彻落实<山东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措施 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淄商务局字〔2023〕127号

 

各区县(功能区)商务、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邮政、供销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商字〔2023〕142号)有关部署,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市商务局等9部门研究制定了《淄博市贯彻落实<山东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措施及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统筹、区县(功能区)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商务、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旅、邮政、供销等多部门参与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共同研究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把县域商业三年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健全工作调度机制,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每月5日前报送上个月县域商业资金月报,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县域商业概况季报。市商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通过专项督导、日常检查等方式,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形成上下联动抓落实的格局。

二、加快培育县域商业“领跑县”。各区县(功能区)要严格参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各类商业设施“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功能要求,每年对本辖区县域商业建设的发展现状进行一次摸底,因地制宜,研究明确本地县域商业建设目标、年度细化任务等,建立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全方位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

三、严格资金项目监管。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以及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供销等单位相关资金的衔接,避免重复建设。严格对照《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严格资金决策、拨付、使用等环节审核,规范资金支出方向,确保手续完整、账实相符。要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责任,依法依规整合、处置和盘活资产,形成管护运营长效机制。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重点总结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等经验成果,梳理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模式,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

 

附件:淄博市贯彻落实《山东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措施及任务分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邮政管理局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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