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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商务字〔2025〕13号

 

各区县(功能区)商务、宣传、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税务、邮政管理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委宣传部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淄博市邮政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淄博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系统施策促消费,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落实全省提振消费工作大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全方位扩大内需为导向,以促消费惠民生为重点,升级商品消费,提质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多维度优化消费环境,丰富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2025年,商务、教育、民政、文旅、体育等领域推出一批标志性促消费主题活动,打造一批多元化消费新场景,创新一批营销优惠措施,不断满足居民消费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商品消费升级

1.打造标志性促消费活动。按照政府指导、金融助力、企业主导的市场化促消费模式,围绕汽车、家电、家居等领域,全年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400余场。组织开展“2025迎新春购物季”系列活动,发放零售、餐饮消费券400万元,鼓励各大商超采取打折、抽奖、特卖等促销方式,支持景区开展高铁票、电影票、演唱会票换门票等优惠活动,组织参加省级体育消费金融补贴活动,全力激发市场消费热情。(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2.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品种和规模,出台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领域2025年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支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数码产品购新给予补贴,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与活动。加强以旧换新政策资金保障,规范资金投向,优化补贴发放流程,加快提高政策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促进服务消费提质

1.实施文旅消费提升行动。依托季节、时节、节庆等,以踏春、消夏、赏秋、悦冬为主题,开展“淄味青春大派对”“旅行就选C”春季推介、重点客源地夏季推介等1000场以上文旅促消费活动。组织3A级(含)以上景区、三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温泉、等级民宿、旅行社等企业推出支付减免优惠。开展淄博市“黄河大集”系列重点活动100余场,融合文艺展演、手造非遗展销、民俗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打造基层黄河大集特色品牌。举办淄博市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推出“打折+惠民书券”双重优惠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释放餐饮住宿潜能。整合全市美食资源,利用宣传矩阵进行推广,扩大淄博烧烤等特色美食知名度,重点培育知味斋等餐饮企业发展壮大为全国性、国际性餐饮集团。打造高品质休闲度假酒店集群,着力推动旅游住宿升级,力争全市新增星级旅游饭店8家、星级旅游民宿13家、乡村酒店3家、文化主题饭店2家、“好客山东”精品酒店2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丰富养老托幼产品供给。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大力推行老年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服务,全年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8家。积极推进医养结合资源整合,分层次、分类别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发展托幼一体服务、社区嵌入式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医育结合等模式,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大力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发展,打造诚信家政信用体系,力争培育8家以上山东省诚信家政星级服务机构。推动高校和职业院校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打造 “老年夜校”和中小学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丰富 “一老一小”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三)强化新型消费培育

1.发展首发经济。强化总店商圈首发、首秀作用,吸引国内外优质零售品牌在淄博开设首店。发挥好公园智慧商圈和水晶街、博山陶琉大观园商业街、周村古商城商业街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承接首发经济集聚功能。组织策划夜间经济推进项目,丰富优化夜间消费场景,力争培育2个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5个夜间经济试点街区。推出一批匠心独具的文创新品,形成国潮、原创、首发等消费新势力。(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数智消费。持续培育省级电商直播基地、电商供应链基地和电商直播企业,争创“好品山东”电商直播中心。鼓励文博场馆、美术馆依托数字赋能,重点支持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打造“奇遇三星堆VR沉浸式探索展”、 “幻境琉璃”数字展览。加力推进数字农业发展,遴选培育市级数字农业典型应用场景10个以上。支持企业加强研发创新,推动新能源汽车拓展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引导绿色消费。建立完善市级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加强绿色产品的宣传,持续开展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等系列下乡活动。积极争取全省试点县财政奖励资金,补齐农村地区充换电设施短板。健全源头回收网络,加快建立和完善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区(县)绿色分拣中心的三级回收网络体系,重点支持再生资源智能回收箱发展布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提升健康消费。加快推进中医生活化,新建1-2个中医生活化推广点,推动“中医药+”创新创意产品研发普及,做好淄博药膳的推广宣传,加快推动康养旅游、生物医药、医美美妆、高端医疗装备等产业发展。加快推动桓台县温泉生态康养度假等康养类文旅项目建设,开发特色康养旅游线路。推进“体育+卫生”“运动+健康”深度融合,持续打造淄博市“体卫融合”专家库,依托专家库平台引领运动处方开具、健康科普宣传、运动康复治疗等服务市场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5.拓展冰雪经济。统筹全市冰雪资源,依托贺年会等主题活动,谋划潭溪山冰瀑节、鲁山冰雪大世界等高质量冬游文旅产品,培育打造冰雪运动目的地及旅游线路。举办淄博冰雪嘉年华,组织冰场、雪场发放消费券等促消费活动,推动冰雪经济场景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6.创新赛事经济。创建“好运山东”户外运动驿站,助力打造“好运山东”体育赛事品牌,积极申请承办消费引领性赛事,举办马拉松比赛、“好运山东”四沿融合性赛事活动等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30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

1.推动城市商业转型提质。大力发展品牌连锁经营,提升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建设水平。丰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业态,2025年新增一刻钟便民生活圈20个。积极推动周村古商城步行街改造提升,发挥好省级试点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街积极申报省级特色商业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2.加快县域商业改造提升。推进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拟支持项目申报、评选工作,支持区县争创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新启动建设省级乡村振兴片区4个,开展农村直播电商公益培训,孵化一批村支书直播间,推动企业、产品入驻齐鲁农超平台,力争保持农产品网零额持续增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推动业态模式融合发展。研究出台繁荣演艺市场的相关政策,支持市场化举办音乐节、演唱会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以齐文化博物院+巧媳妇、聊斋城+领尚琉璃、颜神古镇+金祥琉璃等为试点,发展“知名景区+工业旅游”模式。实施“五大廊道”建设暨旅游公路建设项目,策划休闲农业精品路线,打造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举办50次以上“齐风乡韵·乡村好时节”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推进消费环境优化提升

1.健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商品市场优化升级,支持淄川区奇恒医药、山东鲁科物流有限公司等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降低县域物流成本。持续巩固已开通客货邮线路稳定运行,在符合公交线路运行条件的情况下,争取新增客货邮线路,健全完善运输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信号升格”专项行动,加速5G网络超前部署,2025年规划新建5G基站500个。(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通发办、市邮政管理局)

2.全面优化产品品质。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围绕有机产品、绿色产品、智能家电、商品售后服务等消费领域开展高端品质认证,力争8个以上品牌获评“好品山东”, 1家以上企业获得“泰山品质”认证,绿色有机地标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等达到180个,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30家以上。引导报废老旧农机500台(套)以上,新购置各类农机具6000台(套)以上。引导全市78家市级以上老字号传承创新,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消费“新字号”。(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建立放心消费培育库,培育放心商店、市场、网店等单位200家,探索开展异地异店购物无理由退货,动态发展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单位1000家。开展直播电商放心消费行动,打造放心消费直播间30家以上。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村居、进校园、进企业活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切实提振消费信心

1.健全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深化社区微业“就在淄博”人社服务项目建设,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365场。组织实施绿色低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落实“1131”就业服务,推动重点群体就业。深化创业齐鲁行动,落实创业税费优惠、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减轻创业实体融资压力。发布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资价位,引导完善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分行、市税务局)

2.全力构筑消费支撑体系。推动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工作,推动建立人才年金,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落实社保领域资金保障,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等救助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3.持续激发住房市场活力。强化公租房兜底保障功能,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600户以上,全力做到应保尽保。加大高品质住宅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引导房地产企业提升新建商品住宅品质,完善居家养老和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差异化管理,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调整监管额度和监管资金留存比例。常态化开展房交会、推介会、群团购等促消费活动,深入开展房地产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充分释放。(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健全提振消费体制机制,围绕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消费、文化旅游消费、农业农村消费、健康消费、住房消费、体育消费、养老消费、稳产优供、消费环境等方面出台配套措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

(三)广泛宣传推广。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促消费政策、活动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支持消费、参与消费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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