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淄博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503C/2023-539698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2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商务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淄博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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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23年10月29日联合举办淄博市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大赛”)。解读如下:

一、大赛举办背景

当前,我国城市正步入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现代化和劳动社会化阶段,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不仅符合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要求,而且能够直接拉动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渠道。结合淄博市家庭服务业的现状,为提升我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此次大赛。

二、大赛举办目的

一是达到以赛促行、以赛促效的效果,通过发挥竞赛带动效应,发掘并建设高素质的“淄博家政”队伍,推动我市家政服务行业共同成长。二是在赛场同步搭建企—校对接交流,企—企技能合作、技能练兵、技能互动体验平台。三是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办赛,推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技能交流与合作。

三、大赛相关工作安排

(一)竞赛形式

竞赛从理论考试、操作考试两个方面对选手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二)竞赛时间

2023年10月29日8:00-14:00

竞赛地点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竞赛项目

家政服务员

(三)竞赛报名条件及参赛范围

1.参赛选手应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职工选手学历为高中及以上,需持有人社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有2年以上的我市从业经历。

2.参赛单位须为淄博市域内相关单位,每单位限报2名选手。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淄博市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四、大赛标准及组织管理

首届淄博市职业技能大赛家政服务竞赛参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制定技术文件。

大赛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竞赛项目的选拔、推荐、参赛等工作,并接受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指导。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指导赛事技术工作。竞赛承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担任裁判,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负责各竞赛项目设备设施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1.竞赛组委会为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实际参加决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奖牌。

2.对获得各竞赛项目金、银、铜牌的参赛选手,经市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程序选拔为“淄博市技术能手”。已选拔的,不再重复选拔。

3.职业技能等级晋升。获得决赛前6名的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家政服务员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决赛其他获奖职工(教师)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家政服务员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决赛前6名的学生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晋升家政服务员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二)团体奖励

竞赛组委会为积极组织参赛、开展赛前选拔集训、赛中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其他奖励

竞赛组委会为获得优胜奖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颁发获奖选手指导教师(教练)证书。为各项目裁判长、裁判员颁发执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