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的长河中,文物如同年轮,彰显了那一时期城市发展的断面,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根与魂。近年来,我市各相关部门在文物工作中践行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确保有效传承,深化融合促进活化利用的理念,使得文物保护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不断提升,文物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持续彰显。
在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中,我市共普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2200余处,国保文物单位数量居全省第五位;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可移动文物达9.67万件/套。全市登记备案博物馆71家,其中,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数量居全省第二位。
保护第一,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持续提升。近年来,我市文物保护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合力保护格局。在全省率先推行文物长制,并组成五级文物保护体系,开发、推广齐长城智慧巡查APP,切实保障齐长城沿线珍贵文化遗产安全。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应修尽修,并对相关博物馆的一批馆藏文物实施保护修复和预防性保护。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文物执法能力明显提升,相关文物执法案例入选国家文物局第四批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守正创新,齐地考古研究水平持续提升。我市积极融入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等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做好临淄齐国故城、高青陈庄--唐口、淄川渭一窑址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考古研究工作,为擦亮“海岱考古”品牌作出了积极贡献。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范畴,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有解思维,文物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为强化文物机构队伍建设,我市增设革命文物科室、新组建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向区县下沉事业人员编制10名,并积极引进文博专业人才30名。自2020年以来,全市共争取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5600余万元,加强了43个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项目修缮保护。市级和临淄区分别设立文物保护资金1000万元,有力支持了文物事业发展。
成果共享,文物活化利用持续提升。近年来,我市文博展览展陈精品倍出,组织筹办国家博物馆“海岱朝宗——山东古代文物菁华展”、山东博物馆“窑火千年——淄博窑陶瓷文化展”等精品展览275场次,其中“红色淄博——淄博市博物馆馆藏革命文物展”入选国家文物局2022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介项目。如今,以淄博陶瓷琉璃博物馆、齐文化博物馆、颜神古镇等为代表的一批文博场馆、文保单位、革命旧址、古镇古村成为全市热门旅游目的地。全市共有68家博物馆免费开放,年均接待观众游客350余万人次。成立申遗工作专班,编制完成《临淄齐国故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开展临淄齐国故城遗址遗产价值和申遗策略研究,进一步扩大齐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培根铸魂,革命文物保护传承水平持续提升。有效整合革命文物资源,建立淄博市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协调机制,全市新认定收录可移动革命文物26件(套),不可移动革命文物70处入选首批省级名录。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高青县、沂源县成功入选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我市还深挖红色故事和红色资源,创排五音戏《大众长歌》等艺术作品,传承淄博红色基因。
让文物“活”起来,为社会进步赋能添彩就要不断推动文物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同向。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加强齐长城、黄河沿线文物,以及各类古建筑、古遗址、石窟寺、革命文物等的保护工作,全面加强考古发掘和研究阐释工作,推进文物有效利用,全面推进“博物馆之城”建设,为省会经济圈、济淄同城化、淄潍文旅资源战略合作框架下的文博工作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耿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