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布山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淄博市5处不可移动文物、1479件/套可移动文物入选,其中可移动革命文物入选数量在16地市中位居第一。
今年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省直有关文博单位开展了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的申报工作,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泛深入动员发动、积极组织申报筛选,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核定,最终形成山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
山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43处和可移动革命文物16200件/套。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中,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华东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旧址)、大窎桥建筑群(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第十四中队成立旧址)、石氏庄园(周村市委、市政府旧址)、临淄烈士陵园、朱彦夫旧居等5处入选,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为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华东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分别为大窎桥建筑群(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第十四中队成立旧址)和石氏庄园(周村市委、市政府旧址)。
可移动革命文物中,淄博市入选1479件/套,入选数量在16地市中位居第一。其中珍贵文物有淄博市博物馆馆藏文物——1946年“一门忠烈”门匾(一级文物)、20世纪20年代马耀南日记(一级文物)、抗日战争时期张仲甫使用的铁文件盒(三级文物)、1948年崔英佐的功臣证章(三级文物)等。(全媒体记者丁兆云 通讯员罗永华 蔡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