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商务局 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科技局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大数据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落实措施》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商务局
发文字号
淄商务字〔2025〕23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503C/2025-5512067
成文日期
2025-03-31
发文日期
2025-04-0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商务局 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科技局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大数据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落实措施》的通知
淄商务字〔2025〕23号
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落实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商务局 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科技局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大数据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落实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5〕1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服务消费持续向好,确保到2027年全市基本构建起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创新型服务消费新体系,服务消费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制定如下落实措施。
一、推动餐饮住宿消费扩容升级
(一)提升淄博餐饮全国影响力。推动开展“名菜”、“名厨”、“名店”、“名小吃”系列评选认定活动,支持餐饮企业品牌化发展。引导淄博餐饮企业“走出去”,打造全国性鲁菜餐饮集团。推荐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申报淄博老字号、山东省老字号。(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二)培育餐饮消费平台。用好合作媒体、官方宣传矩阵及淄博文旅“火”伴平台,整合全市美食资源,定期进行采风、宣传等,扩大鲁菜及淄博特色美食知名度。组织餐饮企业参加“齐鲁美食节”、“中国鲁菜美食文化节”等活动,培育招引美食类展会活动,力争打造2—3个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化展会。(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发展特色小吃产业。积极培育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吃,通过行业协会,引导申报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实施品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积极推荐认定省级特色小吃产业集群和发展基地,组织餐饮企业参加“齐鲁小吃文化节”等活动,力争2027年年底全市食品产业规模超过150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四)实施“乐宿山东”提升行动。聚力招引国际、国内中高端品牌,推动旅游住宿提质升级。力争全市星级旅游饭店新增8家,星级旅游民宿新增15家,乡村酒店新增3家,文化主题饭店新增2家,“好客山东”精品酒店新增2家,引进3家知名酒店品牌。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酒店、客栈民宿。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叫响山东“好客服务”。(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提升家政服务供给品质
(五)支持家政供给标准化。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2027年底打造市级家政劳务品牌不少于2家。支持企业制修订相关领域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落实家政服务公约,用足用好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与“家政信用查”APP、电子版“居家上门服务证”,每年培育8—10家省级诚信家政星级服务机构,指导开展诚信家政进社区活动不少于15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拓展“智慧家政”服务。发展“家政+互联网”、“家政+直播”等新兴模式,推广家政领域智能设备,2027年年底培育1—2家“潮享新家政”体验中心。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现代家政产业对接会,促进家政与居家育幼、养老服务、物业等融合发展。指导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组织企业参加全省“才汇家政·e职未来”大学生专场招聘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三、深挖养老托育消费潜力
(七)健全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完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功能,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2027年年底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5%以上,培育30家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申报上级资金扶持,助力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八)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贯彻落实《加快银发经济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的若干措施》,扎实推进银发经济发展。完善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加大老年人生活照护、康养疗养、旅游服务等产品研发供给力度。抓好桓台县温泉生态康养度假等康养类文旅项目建设,依托我市康养资源,开发升级一批特色康养旅游线路。优化市政道路建设、绿化工程建设以及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等方面推进适老助残无障碍设施建设,2027年年底全市建立6家以上智慧养老院。(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九)建设养老托育基础设施。新建、老旧居住区分别按每百户不低于20㎡、15㎡标准配建、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建设项目申报上级资金支持,不断丰富优化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机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统筹省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创新文娱旅游消费
(十)加速文娱产业发展。提升“山东手造·齐品淄博”品牌影响力,举办“山东手造·齐品淄博”城市礼物创意设计大赛,打造淄博特色城市伴手礼。组织市属专业院团开展文艺进景区活动,加强淄博剧院常态化演出策划,推出更多符合群众欣赏需求的精品演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一)丰富城乡旅游资源。深入实施旅游景区焕新行动,支持颜神古镇、牛郎织女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编制《淄博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发展总体规划暨重点区域详细规划》,提升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发展质量。推动淄川区太河乡村旅游度假片区、高青县黄河文化旅游度假片区、沂源县沂河源旅游度假片区争创省级旅游度假区。举办不少于50场次“齐风乡韵·乡村好时节”主题活动。强化项目建设,年均完成文旅重点项目投资50亿元。(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深化文旅跨界融合。统筹我市冰雪资源,依托贺年会等主题活动,谋划一批如潭溪山冰瀑节、鲁山冰雪大世界等高质量冬游文旅产品,推出冰雪旅游线路,拉动我市冬季文旅市场消费。开展工业遗产遴选,引导工业遗产有效保护和适度开发。以齐文化博物院+巧媳妇、聊斋城+领尚琉璃、颜神古镇+金祥琉璃等为试点,推进“知名景区+工业旅游企业”模式。打造“稷下学宫”研学目的地品牌,开展“淄游行·研途皆风景”年度研学旅游主题活动,动态推出四季研学旅游线路,推动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高质量举办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开展各类红色文化活动20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五、拓展体育消费新空间
(十三)发展体育赛事经济。按照“好运山东”体育赛事体系建设要求,分类开展“四沿”体育赛事活动。积极承办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专业体育赛事,支持品牌赛事做大做强,鼓励单项体育协会开发赛事IP。持续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乡村体育“五赛”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推进“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跟着赛事游淄博”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十四)激发新型体育项目消费潜力。围绕山地、冰雪等项目开展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积极创建户外运动休闲旅游线路、运动营地和体育旅游目的地。鼓励各区县因地制宜建设特色露营地、运动驿站、汽车自驾营地。支持新兴体育项目产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六、发展教育服务消费
(十五)升级教育服务。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放优质教育资源,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个性化学习需求。指导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非学科类优质公益课后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十六)推广“在线教育”。深入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强化教育云网融合应用,实现“千兆到校、百兆到桌面”校园有线无线网络全覆盖。建设各类智慧课堂、在线开放课堂,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按需应用,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共享。(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七、优化居住服务消费供给
(十七)培育品质居住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健康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生活服务”多元服务模式。推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物业服务、住房租赁、中介服务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
(十八)实施家装焕新行动。鼓励居民开展房屋装修和局部改造,制定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明确补贴内容,优化补贴流程,对个人消费者购置智能家居产品,购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的予以补贴。推广“一站式整装服务”等新模式,培育提供改造设计、定制化整装、智能化家居一站式、标准化产品和服务的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提高健康消费水平
(十九)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围绕“智慧保险+普惠生活”,持续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在保险业内应用,鼓励辖区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在商保一站式结算、商业保险理赔等领域打造一批特色产品和亮点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
(二十)稳步扩大中医药服务。开展中医“生活化”行动,拓展中医药服务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开发美容、洗化、纺织等中医药大健康日用消费品;倡导“时尚中药”,赋能老字号与时俱进,促进中医药健康产品“年轻化”,支持以养生、药膳、食疗等方式开发新产品。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药工作人员,80%以上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十一)创新发展健康美业。依托全市谷胱甘肽、维C等美白原料和玫瑰、艾草、芍药等特色中药材资源,开发化妆品新原料、新产品、新工艺,组建特色美妆业产业集群,支持集群企业打造“美妆山东”品牌。大力发展医疗美容产业,重点布局医疗美容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领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九、顺应消费新趋势
(二十二)数字化赋能。鼓励服务消费领域科技型企业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提升发展水平,逐步实现数字化转型,建设1个省级智慧商圈。引进电商龙头企业,吸引头部平台来淄举办活动,推动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发展,加快无人零售店、自提柜、云柜等新业态布局,2027年年底全市直播电商网络零售额超过23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十三)绿色化转型。持续打造绿色饭店、绿色商场,加快发展绿色物流,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争取,支持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培育“无废理念”,宣传“无废文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绿色积分等途径鼓励企业“以旧换新”,探索产品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鼓励、引导企业取得绿色低碳高端品质认证证书。(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
(二十四)融合化发展。支持传统商文旅体企业开展跨界经营、异业合作,鼓励推出联合消费套票。积极探索在赛事、演出、展览展会等活动期间,整合全市文旅、休闲、美食、住宿、购物等资源,办好“发现宝藏淄博”等系列线上线下活动,创新线上线下消费场景,策划推出一批融合性强、吸引力大的精品融合旅游线路。(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二十五)创新型推动。顺应新一代消费潮流,打造夜生活、“元宇宙”、“电竞+”、国潮文创、网红打卡、个人定制等消费新场景,扩容咖啡、茶饮、烘焙等悦己经济市场。大力引进首店首秀首展,推动省级试点步行街改造提升,实现主城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覆盖,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消费能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构建全面推进机制体系
(二十六)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深化电信、教育、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招引一批高质量服务消费项目。紧抓240小时免签政策吸引来淄旅游,适时赴境外开展宣传推介工作。全面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开展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十七)构建服务消费推进机制。做好构建服务消费推进机制相关工作,积极引导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老字号、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申报“好品山东”品牌,打造新消费品牌集聚区,培育一批服务消费“新字号”。(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八)加强服务消费人才建设。支持各技工院校根据市场需要,依据《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服务业领域专业,为技工院校学科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服务业新职业标准开发。支持服务业从业人员参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办“山东惠才卡”、颁发“淄博精英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十九)加大服务消费监管力度。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依法落实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开展广告监管领域专项整治,探索恶意索赔处置机制,打击以投诉举报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引导诚信合规经营。围绕新消费模式业态落地,加强证照办理、项目审批、活动审批、政策支持等方面跨部门联合会商。(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
(三十)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按照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导向,协调相关项目,积极完善要素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入选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库,争取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支持服务消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深化“商务+金融”,举办“金融会客厅”政银企对接活动,提升服务消费领域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获得性。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上级行信贷资源和政策,增加适应共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发展的金融产品供给。(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按职责分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