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渔洋故里景区以江北青箱和尚书府第为主要展览内容,重点突出明清时期齐鲁望族——新城王氏所蕴含的浓厚历史文化底蕴。王渔洋故居修复明清民国建筑108间,并在认真勘探的基础上,对部分原有建筑进行恢复,建成文化休闲广场4000多平方米,游客接待中心、购物中心和研究中心等各类配套设施齐全。忠勤祠提升改造后面貌焕然一新,主题教育功能进一步增强,相关配套设施齐备。2015年4月,王渔洋故里景区正式被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9年10月7日,王渔洋故居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王渔洋故里景区主要包括王渔洋故居、四世宫保坊、忠勤祠等部分。
王渔洋故居是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王士禛在其曾祖王之垣所建的长春园故址上增缮而成,距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300多年间,故居经历了火灾、战乱和多次改造,其西北部花园部分已荡然无存。后由当地政府1984年重修,1986年对外开放。王渔洋故居南门门楣上“一代正宗”系康熙所题,走进南门,眼前突然开阔起来,一条宽阔笔直的石板路延伸向北,路的左侧是一个幽静别致的园林,路的尽头便是王士禛故居的主题区了。自东向西四个大门,依次是王士禛故居的原状-区、生平陈列区、祭祀区和园林区。在原状-区和生平陈列区大门之间树立一尊王士禛主题雕塑,王士禛神韵诗宗的文学成就几乎掩盖了他的政绩。原状-区所在的东跨院具有典型的明清建筑风格,是故居保存比较完好的五进院落,大门上悬挂的“经筵讲官刑部尚书王士禛第”金字匾额端庄大气。进的大门迎面的影背墙上是康熙的亲笔御题“清慎勤”。经过门房,往里有两条通道,直行是一条长长的胡同,外宽里窄,预示着钱财、福运“宽进窄出”,有聚财之意。封建社会等级观念很强,这条胡同通常是下人出入的便道。往左转经过一个园门,便进入了中东跨院中轴线上的第一进院落。第一进院往里走要经过垂花门。垂花门位于故居主院的中轴线上,是内宅与外宅的分界线,“麻叶梁头垂莲柱”,工艺非常讲究。古代大户人家的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二门”即指垂花门。垂花门内有很大的一处空间,即故居的第二进院,通常认为是女家眷与亲友话别的场所。穿过过厅就来到了第三进院落,再往里走是一道屏门,西厢房是王士禛的书斋,斋号“信古斋”是康熙皇帝赐给王士禛的匾额。,王士禛回归故里后,在这里著述不辍,完成了自传年谱、《渔洋诗话》等多部著作。《手镜录》是王渔洋写给为官的儿子的为官警言录。故居的主堂名为宸翰堂,位于第四进院的中轴线上,体量最大,等级最高,是王士禛居住的地方,晚年他在这座院子里-起居,直到最后卧病在床,仍然口述让儿子和门生整理完成了他一生的诗文总集《带经堂集》。主堂中间为三间,东西两侧各有一间耳房主堂正中屏风悬挂着一幅素绢大字中堂,是康熙临摹米芾的书法作品,题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内容为“惟正是视,玄黄匪惑,非礼不观,仪形是则,慎尔所觌,无愆斯德。”大意是教诲人们如何做人做事,是康熙对王士禛个人道德操守的勉励和鞭策。上方悬挂“清慎勤”的匾额也是康熙御书,题于康熙十七年(1678),意为“清正廉洁,慎行笃思,勤勉为政”,自古就有许多政治家、思想家把“清慎勤”当作为官从政的箴言,康熙赐王士禛“清慎勤”,是对他为政最高的评价。穿过堂屋,就来到了第五进院,三间后罩房处于主院的中轴线上,与南倒座遥相对应,通常是女眷和未成年子女起居的地方,房内琴棋书画样样俱全。渔洋祠是最西边的一个院落,里面有戏院,戏台,假山,玉湖等美景。
忠勤祠落在桓台县新城镇,占地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馆址忠勤祠原是明万历十六年(1588)为纪念王渔洋的高祖王重光而建,距今400余年。整组建筑系砖木结构,分东西主跨两院,保持了典型的明代建筑风格。
馆内设7个展室和石刻园。其中石刻展室展出国家三级以上刻石185块;王渔洋生平展室,详细介绍了王渔洋历仕及吟咏不缀的一生。石刻园是在忠勤祠东跨院的基础上与古代园林建筑相结合修建的。园中有园,景中套景。元代礼部尚书,散曲家张养浩的“苍云”“振玉”两巨型太湖石和国家一级石刻“水月松风”亦在园陈列,供游人观赏。
忠勤祠于1986年12月9日建馆并对外开放,1992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定为山东省优秀社会教育基地,1998年公布为首批山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四世宫保”砖坊位于新城镇南村大街北端。建于公元1619年(明万历四十七年)。坊主为明万历年间兵部尚书、新城人王象乾及其父王之垣(前户部左侍郎)、祖父王重光(前贵州参藩)、曾祖一会儿王麟(前颖川王府教授)四世。坊额“四世宫保”传为当时书法家董其昌题写。
坊身全砖石结构。4个基座为大方石砌成,上面磨砖起措,形成一大二小的拱形坊门。坊门前后两面共有4对石狮,气势雄健,造型生动。歇肩式坊顶,中间高,两侧低,皆飞檐斗拱,瓦铛古朴。八角远伸,各挂风铃。坊身四周饰以精美砖雕,怪兽奇禽,异花仙草,无不传神。坊身中部4个浮雕人物栩栩如生。
整个牌坊面宽9.2米,高15米,进深3.3米,占地30平方米。新中国成立时,此坊因年久失修已剥刨损坏严重。1983年,山东省文化厅拨出专款,按照原貌全面修复。1987年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